由发起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制定的。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必须具备的由发起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制定的,并对公司、股东、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调整公司内部组织关系和经营行为的自治规则。
第一,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之一,是公司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件。
第二,公司章程具有法定的效力,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该规定为强制性条款,不得以任何方式予以排除。
扩展资料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的效力:对公司的效力公司章程是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必须遵守并执行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对股东负有义务。
因此,一旦公司侵犯股东的权利与利益,股东可以依照公司章程对公司提起诉讼。
2、对股东的效力公司章程是公司的自治规章,每一个股东,无论是参与公司初始章程制订的股东,还是以后因认购或受让公司股份而加入公司的股东,公司章程对其均产生契约的约束力,股东必须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对公司负有义务。
股东违反这一义务,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其提出诉讼。
但应当注意的是,股东只是以股东成员身份受到公司约束,如果股东是以其他的身份与公司发生关系,则公司不能依据公司章程对股东主张权利。
2、对股东相互之间的效力公司章程一般被视为已构成股东之间的契约关系,使股东相互之间负有义务,因此,如果一个股东的权利因另一个股东违反公司章程规定的个人义务而受到侵犯,则该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对另一个提出权利请求。
但应当注意,股东提出权利请求的依据应当是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股东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转让出资的优先购买权,而不是股东与公司之间权利义务关系。
如果股东违反对公司的义务而使公司的利益受到侵害,则其他股东不能对股东直接提出权利请求,而只能通过公司或以公司的名义进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