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转出的分录怎么做】在企业日常经营中,增值税是重要的税务科目之一。其中,“进项税转出”是指企业在某些情况下,原本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由于不符合规定或发生特定情形,需要从可抵扣的进项税中转出,不能继续用于抵扣销项税。这种情况下,会计处理就需要进行“进项税转出”的账务处理。
下面将对“进项税转出”的分录方法进行总结,并以表格形式展示常见情况下的会计分录。
一、进项税转出的含义
进项税转出是指企业在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或服务时,已经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的进项税额,在后续发生非应税项目、免税项目、集体福利等情形时,不能再用于抵扣销项税额,因此需要将这部分进项税额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中转出,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
二、进项税转出的常见情形
| 情形 | 说明 |
| 用于非应税项目 | 如用于简易计税方法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等 |
| 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如员工福利、赠送客户礼品等 |
| 发生非正常损失 | 如因管理不善导致的货物被盗、丢失等 |
| 购进货物改变用途 | 如原用于生产,后改为用于非应税项目 |
三、进项税转出的会计分录
以下为常见的进项税转出分录示例:
| 情形 | 借方科目 | 贷方科目 | 说明 |
| 用于非应税项目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将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出 |
| 用于集体福利 | 管理费用 / 销售费用 / 制造费用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将进项税额转出至相关费用科目 |
| 非正常损失 | 待处理财产损溢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货物损失需转出进项税 |
| 改变用途 | 固定资产 / 存货 / 在建工程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 购进货物用途变更,需转出进项税 |
四、注意事项
1. 准确判断是否符合转出条件:只有在符合税法规定的转出情形下,才可进行进项税转出。
2. 及时处理:一旦发现进项税不能抵扣,应及时进行账务调整,避免税务风险。
3. 保留相关凭证:如发生非正常损失或用途变更,需保存好相关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检查。
五、总结
进项税转出是企业增值税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涉及多个业务场景和会计处理方式。正确识别转出情形、合理进行账务处理,有助于企业合规纳税,降低税务风险。通过上述表格和分录示例,企业财务人员可以更清晰地掌握进项税转出的操作流程。
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业务场景下的处理方式,建议结合企业实际业务和当地税务政策进行详细分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