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如何做】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进项税额是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通常情况下,这部分税额可以用于抵扣销项税额,从而减少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用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非正常损失等,进项税额不能继续抵扣,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本文将对进项税额转出的账务处理方式进行总结,并通过表格形式清晰展示相关会计分录及适用情形。
一、进项税额转出的定义
进项税额转出是指企业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由于用途发生变化,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再符合抵扣条件,需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中转出,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科目。
二、进项税额转出的常见情形
| 序号 | 转出情形 | 说明 |
| 1 | 用于免税项目 | 企业购买的货物或服务用于免征增值税的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
| 2 | 用于集体福利 | 如员工食堂、福利用品等,属于非应税项目 |
| 3 | 非正常损失 | 如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等损失 |
| 4 | 用于个人消费 | 如购入商品用于员工个人消费 |
| 5 |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项目 | 企业选择简易计税方式的项目,不能抵扣进项税 |
三、账务处理步骤
1. 确认转出原因: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可转出的情形。
2. 计算转出金额:按原已抵扣的进项税额金额进行转出。
3. 编制会计分录:
- 借:相关成本或费用科目(如“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四、示例说明
假设某企业购买一批原材料,价款为10,000元,增值税为1,300元,已全部抵扣。后发现该批材料用于员工福利,需作进项税额转出。
会计分录如下:
| 科目 | 借方 | 贷方 |
| 管理费用 | 11,300 | |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 1,300 |
注:这里的“管理费用”包含原材料成本和对应的进项税额。
五、注意事项
- 进项税额转出必须基于真实、合法的业务背景,避免虚开发票或虚假转出。
- 转出金额应与原始抵扣金额一致,不得随意调整。
- 企业应定期检查进项税额的使用情况,确保税务合规。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进项税额转出是企业在税务处理中的重要环节,正确理解和执行相关账务处理,有助于企业规范财务管理,规避税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