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经济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促进本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根据《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各部门及独立法人单位(各公司)的公司内部和外部经济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 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一、 本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管理部门管理和承办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所涉及公司内部相关单位设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
本公司内部设立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
二、 成立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组成主任:主管经营副总裁副主任:市场总部总经理成员:市场总部、技术管理部、经营财务部、总裁办办事机构:设在市场总部2、职责: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合同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⑵负责对本公司内部在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所发生拖欠的有关资金划拨的裁决(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⑶负责对本公司内部在履行经济合同纠纷时进行仲裁;⑷负责对合同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⑸负责处理外部经济合同纠纷;三、 合同管理部门职责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2、负责拟定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3、组织制定本公司的标准合同文本;4、参与本公司特殊合同、涉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5、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向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意见;6、监督、检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况;7、参与处理对外合同纠纷、负责本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合同争议的协调工作;8、负责合同报表的统计、综合分析和报送工作;9、负责对合同承办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四、 合同承办部门的职责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的调查;2、负责所承办合同的谈判;3、负责按照本公司标准合同文本起草合同文本,保证合同的可行性、合法性和有效性;4、负责合同的履行,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5、按时按要求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6、负责本部门合同档案的管理。
五、 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学习、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并推广其它单位合同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收集经济合同管理方面的资料,提高经济合同管理水平;2、了解掌握本部门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3、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制度;4、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和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及使用。
第四条 合同的审批一、 严格履行合同审批制度,特殊合同和涉外合同文本,应在总裁办、经营财务部、技术管理部等部门进行必要的专业审查后,送合同管理部门审查核定,由主管总裁审批同意,方可签订。
二、 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的重点是: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缔约能力;2、合同条款内容的完备性、合法性;3、合同应履行的审查手续。
三、 总公司财务部门监察、检查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
四、 “合同评审”是ISO9000系列标准中规定的质量体系要素之关于“合同评审程序”在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中另行规定。
第五条 合同的签订一、 合同由本公司法人代表签订,或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本公司有关人员代理签订。
签订合同应由签约人签字,注名日期,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本公司公章。
代理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签约人应持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本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二、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后,方可签订合同。
对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2、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3、我方能否承诺对方的要约;4、对市场进行预测和调查;5、合同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三、对资信不明或资信状况不好,又无可靠担保单位的,不得与之签约。
四、合同签定时,应验证对方相关证明文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正式签订合同,对方交验的证明文件要妥善保管。
五、 合同文件的各项目要认真填写齐全、明确,特殊要求应在备注中注明,字迹要清楚,形式符合法定要求。
六、 本公司产品对外销售所签订的合同要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合同管理部门一份复印件、财务部门一份、归档一份)。
七、 本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签订采购合同时,要收回一式三份(采购合同管理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一份、归档一份)。
八、 合同盖章时需双方同时进行,因特殊情况与对方不能同时盖章时,需在对方盖章后,并查对无误的情况下我方方可盖章。
九、 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公司认为需要公证的合同,应当办理公证手续。
第六条 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