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为保障公共安全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上海市自2016年起全面实施烟花爆竹禁放政策。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密集度增加,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安全隐患日益凸显,因此政府出台相关规定,对烟花爆竹的销售、储存、运输及燃放行为进行严格管控。
以下是对《上海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的总结与整理,便于公众快速了解相关要求。
一、主要规定
1. 全面禁止燃放
上海市内所有区域(包括郊区)均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花爆竹燃放,无论是在公共场所还是私人场所。
2. 禁止销售与储存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市范围内销售、储存或运输烟花爆竹。违规者将面临法律处罚。
3. 违法后果严重
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将依法处以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4. 加强宣传教育
政府通过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提高市民的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倡导文明过节方式。
5. 鼓励举报机制
市民可通过拨打110或12369环保热线等方式举报非法燃放行为,相关部门将及时处理。
二、上海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一览表
| 项目 | 内容说明 |
| 禁放区域 | 全上海市范围(含市区及郊区) |
| 禁放时间 | 全年无例外,禁止任何时间燃放 |
| 禁放对象 | 所有类型烟花爆竹(包括小烟花、鞭炮、礼花弹等) |
| 销售与储存 | 禁止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 |
| 违法行为 | 燃放、销售、储存、运输均为违法行为 |
| 处罚措施 | 罚款、行政拘留,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 |
| 举报渠道 | 拨打110或12369热线 |
| 宣传方式 | 通过媒体、社区、学校等多渠道宣传 |
三、结语
上海烟花爆竹燃放规定的实施,是城市安全管理的重要举措。广大市民应积极配合,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生活环境。如遇特殊情况或节日需求,建议选择更加安全、环保的庆祝方式,如电子鞭炮、灯光秀等,实现文明过节、平安过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