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都当过什么官】李卫是清朝雍正年间的重要官员,出身并不显赫,但凭借自己的能力与机遇,在仕途上一路高升,成为雍正皇帝信任的重臣之一。他一生担任过多个重要职务,涉及地方与中央,对当时的政局和治理有较大影响。
一、李卫的任职经历总结
李卫早年以捐纳方式进入仕途,后因政绩突出,逐步被提拔到高位。他的官职多集中在江南地区,尤其是在江苏、浙江一带,负责地方行政、财政、治安等事务。以下是李卫在清朝担任过的主要官职:
二、李卫任职一览表
| 官职名称 | 任职时间 | 所属地区 | 主要职责说明 |
| 盐商(早期) | 1703年前 | 江苏 | 通过捐纳入仕,初期从事盐业经营 |
| 太仓州知州 | 1723年 | 江苏太仓 | 管理地方行政、税收、治安 |
| 苏州府知府 | 1726年 | 江苏苏州 | 负责苏州地区的行政管理 |
| 江南驿传道 | 1728年 | 江苏 | 负责驿站管理和交通事务 |
| 江苏按察使 | 1730年 | 江苏 | 掌管司法、监察、刑狱事务 |
| 江苏布政使 | 1732年 | 江苏 | 负责全省财政、民政事务 |
| 江南总督 | 1734年 | 江苏、安徽 | 统辖江南两省军政、民政、财政等事务 |
| 工部侍郎 | 1735年 | 中央 | 协助工部尚书处理全国工程、水利等事务 |
| 刑部右侍郎 | 1737年 | 中央 | 参与全国重大案件审理 |
| 兵部侍郎 | 1739年 | 中央 | 协助兵部处理军事事务 |
| 都察院左都御史 | 1741年 | 中央 | 负责监察百官,弹劾违法官员 |
| 三江水利河道总督 | 1742年 | 江苏、浙江 | 负责长江、黄河、运河等水系治理 |
| 正一品大学士 | 1743年 | 中央 | 清朝最高文官职位,参与国家重大决策 |
三、结语
李卫从一个普通的商人之子,最终成长为朝廷重臣,其仕途之路充满传奇色彩。他在地方上的治理能力得到了雍正皇帝的高度认可,也对当时江南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虽然他在中央任职时间不长,但他所担任的职位多为关键岗位,显示出其在清廷中的重要地位。
李卫的一生,体现了清朝“以功授官”的特点,也为后人提供了一个从基层起步、依靠能力晋升的典型例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