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几人】在选举过程中,委托投票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尤其在无法亲自到场投票的情况下,选民可以通过书面委托的方式,让他人代为行使投票权。然而,为了保障选举的公平性与透明度,法律对委托行为设定了相应的限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两人。这一规定旨在防止个别选民因接受过多委托而影响选举的公正性,同时也避免出现“一人代多票”的情况,确保每位选民的投票权得到有效落实。
总结说明: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 核心每名选民最多可接受两名他人的委托投票
- 目的:保障选举公平、防止权力滥用、维护选举秩序
委托投票相关规定对照表
| 项目 | 内容 |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
| 委托人数限制 | 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两人 |
| 委托方式 | 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需注明被委托人姓名及委托事项 |
| 委托对象 | 仅限于本村或本社区的选民,不得跨区域委托 |
| 委托效力 | 被委托人必须按照委托人的意愿进行投票,不得擅自更改 |
| 违规后果 | 若违反规定,可能被视为无效票,甚至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
通过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在基层民主选举中对委托投票进行了严格规范,既保障了选民的合法权益,也有效防止了选举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选民在行使委托权时,应充分了解相关规定,确保自己的权利得到合法、有序地行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