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的计价有两种方法: 1 按历史成本计价 2 按净值计价 这种方法主要用于计算盘亏,盘盈,毁损固定资产的盈余或损失等。
所以如果没有发生第2种方法所述情况的话,该固定资产第21年的价值应为80万。
除了您所使用的平均年限法(也称直线法),还有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包括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
1 平均年限法 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2 工作量法 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净残值)/预计总工作量 折旧额=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3 加速折旧法 (1)双倍余额递减法是在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直线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一种方法。
这是一种加速折旧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年折旧率 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平均摊销。
(2)年数总和法 又称合计年限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地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 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 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100% 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 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预计净残值)*月折旧率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选择折旧方法,折旧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如需变更,应当在会计报告附注中予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