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期货合同的交割日期规定为一年中的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的第3个星期的星期三。 买卖股指期货的本质是与他人签订在约定的时间内,...
期货合同的交割日期规定为一年中的3月份、6月份、9月份、12月份的第3个星期的星期三。
买卖股指期货的本质是与他人签订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约定的价格和数量买卖期指的合约。
这个合约都有约定的最后交易日(就是最后履行合约的日子,一般是合约月份的第三个周五),这就是期指的交割日。
约定的最后履约时间到了,买卖双方必须平仓(解除合约)或交割(现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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