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申诉状是指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和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
申诉状是指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其他公民和民事案件中的当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而不服,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查案件的书状。
申诉状的结构由六部分组成: (1)名称。
应写明“申诉状”三字。
(2)申诉人个人基本情况。
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如果刑事案件的申诉人是在押的,应写明现押处所。
如果是被告的辩护人、亲属或其他公民申诉的,应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同被告的关系,并加写被告的基本情况。
如果是民事案件的当事人申诉人,还应将对方当事人的个人基本情况写明,即: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
(3)案由和不服原判决或裁定的情况。
应当写清楚申诉人是何人,因何案不服何处人民法院的何字何号的判决或裁定。
单位应写明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4)请求的目的。
申诉人应简明概括地把请求人民法院所要解决的问题,自己所要达到的目的,明白地表示出来。
不论是刑事不是民事案件,应明确提出要求撤销、变更原裁判或要求查处或再审,以纠正原裁判不当之处。
(5)申诉的事实与理由。
这部分是申诉状的重要部分 (6)结尾。
有三项内容:申诉状所递交的单位,即写:“此致XXX人民法院”;申诉人的姓名,签名并盖章;具状日期(年、月、日)。
参考文献:深圳陈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