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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城市规划体系分为(中国城市规划的基本类型)

导读 4 城市规划编制4.3 城市用地4.3.1 城市用地 urban land按城市中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划分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

4 城市规划编制4.3 城市用地4.3.1 城市用地 urban land按城市中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划分的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特殊用地、水域和其它用地的统称。

4.3.2 居住用地 residential land在城市中包括住宅及相当于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和绿地等设施的建设用地。

4.3.3 公共设施用地 public facilities城市中为社会服务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冬天及设计等机构或设施的建设用地。

4.3.4 工业用地 industrial land城市中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堆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其专用的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的建设用地。

4.3.5 仓储用地 warehouse land城市中仓储企业的库房、堆场和馐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计的建设用地。

4.3.6 对外交通用地 intercity transportation land城市对外联系的铁路、公路、管道运输设施、港口、机场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用地。

4.3.7 道路广场用地 roads and squares城市中道路、广场和公共停车场等设施的建设用地。

4.3.8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municipal utilities城市中为生活及生产服务的各项基础设计的建设用地,包括:供应设施、交通设施、邮电设施、环境卫生设施、施工与维修设施、殡葬设施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用地。

4.3.9 绿地 green space城市中专门用以改善生态、保护环境、为居民提供游憩场地和美化景观的绿化用地。

4.3.10 特殊用地 specially-designated land一般指军事用地、外事用地及保安用地等特殊性质的用地。

4.3.11 水域和其它用地 waters and miscellaneous城市范围内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村镇建设用地、露天矿用地和弃置地,以及江、河、湖、海、水库、苇地、滩涂和渠道等常年有水或季节性有水的全部水域。

4.3.12 保留地 reserved land城市中留待未来开发建设的或禁止开发的规划控制用地。

4.3.13 城市用地评价 urban landuse evaluation根据城市发展的要求,对可能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自然条件和开发的区位条件所进行的工程评估及技术经济评价。

4.3.14 城市用地平衡 urban landuse balance根据城市建设用地标准和实际需要,对各类城市用地的数量和比例所作的高速和综合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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