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转贷罪】“高利转贷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然后以高于银行贷款利率的利率转贷给他人,从而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该罪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被明确规定,体现了国家对金融秩序和信贷安全的重视。
一、法律依据
| 法律条文 | 内容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5条 |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给他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
二、构成要件
| 要件 | 内容 |
| 主体 | 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
| 主观方面 | 必须是故意,且以牟利为目的 |
| 客体 | 国家金融管理秩序 |
| 客观方面 | 实施了套取信贷资金并高利转贷的行为 |
三、认定要点
| 点 | 内容 |
| 是否具有牟利目的 | 需证明行为人有通过转贷获取非法收益的主观意图 |
| 资金来源是否为信贷资金 | 必须是从金融机构取得的贷款,而非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融资方式 |
| 转贷利率是否高于银行利率 | 高利的标准通常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基准 |
| 是否造成严重后果 | 如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损害金融机构利益等 |
四、典型案例(简述)
某企业负责人张某,利用公司名义从银行贷款500万元,后以年利率18%转贷给他人,获利200万元。最终被法院以高利转贷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五、与类似罪名的区别
| 罪名 | 区别点 |
| 高利转贷罪 | 行为人必须套取信贷资金并高利转贷,强调资金来源和转贷行为 |
| 非法经营罪 | 侧重于未经许可从事金融业务,不涉及信贷资金的转贷 |
| 民间借贷纠纷 | 属于民事范畴,不涉及刑事犯罪 |
六、结语
高利转贷罪作为一种破坏金融秩序的违法行为,不仅影响金融机构的正常运作,也容易引发社会信用风险。因此,司法机关对此类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应严格遵守金融法规,避免因一时之利而触犯法律红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