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文害意的意思和出典】在汉语中,“以文害意”是一个常见的成语,常用于批评文章或表达中过于注重形式而忽略了内容的本意。它强调了语言与思想之间的关系,提醒人们在表达时应注重核心思想,而非过分追求辞藻华丽。
一、意思总结
“以文害意”原指因过度追求文采而损害了原本想要表达的思想或意图。后引申为:在写作或表达中,若过分注重修辞、形式,而忽视了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就会导致“以文害意”的问题。
这一现象在文学、学术乃至日常交流中都可能出现,尤其是在一些刻意堆砌辞藻、忽略实质内容的文章中更为常见。
二、出典分析
“以文害意”最早见于《论语·卫灵公》中孔子对弟子子路的一段话:
> “吾与点也。”
> ——《论语·先进》
不过,真正明确使用“以文害意”这一说法的是宋代学者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中对《论语》的解释中提到的。他指出:“若徒务文辞,而不求其义,则是‘以文害意’。”
此外,明代文学家李贽在其著作中也多次提及“以文害意”,认为文人若一味追求辞藻华美,反而会掩盖真实的思想内容。
三、总结表格
| 项目 | 内容说明 |
| 成语名称 | 以文害意 |
| 拼音 | yǐ wén hài yì |
| 释义 | 因过度追求文采而损害了原本要表达的思想或意图 |
| 出典 | 《论语·先进》及朱熹《四书章句集注》 |
| 原始出处 | 孔子对子路的评价(间接),朱熹首次明确使用该词 |
| 现代用法 | 批评文章或表达中形式大于内容,忽视实质思想的现象 |
| 引申意义 | 强调表达应以内容为核心,避免因追求形式而偏离本意 |
四、结语
“以文害意”不仅是对文学表达的一种警示,也是对现代写作中浮夸风气的批判。真正的表达应当是“言简意赅”,既要有文采,更要有内涵。只有将形式与内容有机结合,才能真正做到“文以载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