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未遂罪的定义】在刑法中,“故意杀人未遂罪”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指的是行为人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的情况。该罪名与“故意杀人既遂罪”相对,关键在于是否完成了杀人行为。
以下是对“故意杀人未遂罪的定义”的总结,并结合相关要素进行归纳整理:
一、
故意杀人未遂罪是指行为人出于杀人的故意,实施了足以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实际造成他人死亡结果的情形。该罪名属于犯罪未遂的一种,强调的是行为人主观上的故意和客观上的未完成状态。
根据我国《刑法》第23条的规定,对于犯罪未遂的,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对故意杀人未遂的量刑通常会低于既遂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故意杀人未遂并不等同于“未遂杀人”,它必须是基于明确的杀人意图而实施的行为,且该行为本身具有高度危险性,可能直接导致死亡结果的发生。
二、表格形式总结
| 项目 | 内容说明 |
| 罪名名称 | 故意杀人未遂罪 |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条(犯罪未遂)及第232条(故意杀人罪) |
| 主观要件 | 行为人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 |
| 客观要件 | 实施了足以致人死亡的行为,但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 |
| 构成条件 | 1. 存在杀人故意; 2. 实施了杀人行为; 3. 未造成死亡结果; 4. 未遂是由于非行为人意志的原因所致 |
| 与既遂的区别 | 既遂是实际造成死亡结果,未遂则未造成死亡结果 |
| 量刑原则 | 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
| 司法认定难点 | 区分“间接故意”与“直接故意”、“未遂”与“中止” |
通过以上内容可以看出,“故意杀人未遂罪”是一个具有明确法律内涵和实践意义的罪名。在司法实践中,准确界定该罪名对于保护公民生命权、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